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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花钱在印尼当村长--我所知道的贿选


最近常和村里人聊起印尼农村的金钱政治,感到涉及选举的部分尤其精彩,渐渐萌生了写一篇小短文的想法。我不是政治学科班出生,也很少接触选举类的文章,我想做的,无非是用大白话梳理一下我所听说的小故事。如果不慎让大拿们产生了“弱爆了”的感觉,还请多多包涵!

新时期的“狩猎执照”

由于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原因(省略一万字,在此墙裂推荐Aspinall和van Klinken合编的The State andIllegality in Indonesia),印尼经常被看作是一个腐败无处不在的国家。不少学者把苏哈托“新秩序”时代(1965-1998)的官员晋升比作系统性地买卖“狩猎执照”——只要在层级森严的官僚体系中打点好上司,高投入往往都可以转化成高回报。1998年后,印尼进入民主改革时期,虽然“新秩序”的影响在很多方面依然明显,但印尼政治的游戏规则已随着直选制度的引入发生了质变。新形势下,“哄得好上级,骗得了选民”已成为了在残酷政治厮杀中求生存的基本法则。

通常情况下,人们对中央选举的关注度远高于地方,但后者对选民的日常生活却产生着更为直接的影响。之前说过,“村”是印尼政府最基层的行政单位,有城镇型的kelurahan和乡村型的desa之分。Kelurahan的村长必须是现有公务员,由县长直接任命,“村长直选”概念并不存在;而在乡村型的desa,村长则可以由非公务员担任,但必须通过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乍一看,kelurahan的屁民对谁成为自己的领导几乎没有影响力,不说活得水深火热,应该混得也不怎么样;相比之下, desa的村民貌似要幸福得多一人一票选村长,妥妥的民主范儿!记得先贤们曾经说过:不受制约的权力容易引发权钱交易,从而滋生腐败;先贤们还说过:民主是监督和制约权力的利器,能够有效防止权力被官员滥用,进而有效地杜绝腐败。

也许在那个理想的世界里,先贤们的话的确没错。但在复杂的现实操作中,民主可不是这么玩儿的。进入改革时期以后,印尼政府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去中心化”尝试。相比苏哈托时代,城镇型的kelurahan在行政架构上基本保持原样,而乡村型的desa却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Desa村长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不仅能以较高的自由度支配地方预算划拨的经费(Anggaran Pendapatan dan Belanja Desa, 或APBDesa),也常常可以从各类政府或国际组织主导的农村发展项目中分一杯羹。可以说,能在desa当上一村之长,就算没光宗耀祖,起码也能过得安逸滋润了。

贿选101

怎样才能在民主时期获得人生赢家标配的“狩猎执照”呢?我的访谈对象(包括普通村民、基层官员及前村长候选人)普遍表示,金钱政治无处不在,贿选犹如皇帝的新装,大家心照不宣,但早就是尽人皆知的秘密。以下是具体教程:

第一步,确保自己成为官方认证的五名候选人之一。参加竞选村长的条件极低,只要是年满17周岁的本村男女便可免费报名。报名后,县里的社区与农村赋权办公室PMD(PemberdayaanMasyarakat dan Desa)将组织专门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这一步大概遵循20进5的比例,可以轻松地把打酱油者剔除出去。有实力的参选人几乎不会在此阴沟翻船,因为名声和关系早已为自己铺平了道路。即便对自己的实力稍有疑虑,给PMD撒点小钱也可以解决问题。

打完了热身赛,五名候选人开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登门拜访啊,嘘寒问暖啊什么的都弱爆了,你要是在跟人搭讪时不顺带给人点根烟抽,村民都不好意思跟你打招呼。说白了,当选以后为人民服务的牛是个人就能吹,而选举是要靠“实际行动“的——没有真金白银,根本没有人买账。

要收买人心,就得舍得花钱。虽说选票价格遵循市场规律(我所在地区目前的价格是每人500,000印尼盾,相当于200人民币),简单粗暴,但一个村动辄就四五千人,想要通过地毯式的撒钱方式来获取足以获胜的选票既不划算,也不现实。加之贿选本身并不合法,买选票一定要讲究策略,否则得不偿失:比如你不能拿钱打水漂,靠几个小钱就想收买其他候选人的家人不仅收效甚微,还会暴露自己的贿选战略;再比如你不知道其他候选人何时出手,怎样出手,你得掂量着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好的结果(说到这儿,有人知道用博弈论研究贿选的吗?求推荐!);此外,你还绝对不能让监督机构发现,否则吃不了兜着走。因此,常见手段有:

1. 邀请几个影响力较大的本村知名人士作核心竞选伙伴,重金收买,并许诺当选后任命其为村办公室的事务负责人KAUR(kepala urusan)。鉴于KAUR名额有限,只有总务(umum),行政(pemerintahan),发展(pembangunan)和最近新增设的财务(keuangan)四个位置,选择核心竞选伙伴时必须慎重。一般说来,村民组团RW(rukunwarga)或邻里组团RT(rukuntetangga)的现有领导是较为常见的人选,通过他们往往可以比较有效地间接影响大量选民。最理想情况是,这些RW/RT的领导本身就是村长候选人的亲朋好友。可是,有时为了打乱其他候选人部署,也不排除去竞争方阵营挖墙脚的情况,但这么做风险系数也会随之上升。

2. 除了为数不多的核心竞选伙伴,候选人还需要招募相当数量的中间人(pengantara)或所谓的“投手”(印尼语peluncur,我觉得英文比较好的翻译是pitcher,中文还没想到更合适的)。顾名思义,中间人就是帮候选人把钱撒到选民中去的人,一来提高了效率,二来可以降低风险,防止候选人被选举监督机构抓现形。“投手”人选形形色色,高端的比如宗教领袖,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给人带去热乎乎的“恩泽”;低端的可以是村口小混混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平时当马仔练就了一身走村串户的好本领,选战撒钱正好派上用场——“咚咚咚,您好,这是XXX候选人给您的200块,收好以后记得给好评哦亲!”对于候选人来说,使用中间人的最大风险在于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吃里扒外,因为这些“投手”受利益驱使,完全可以从多个候选人那里接活。中间人“收钱不干事”或“收钱帮倒忙”都很常见,且常常超出候选人的控制范围。当然,也有的“投手”特别有节操,甚至可以说是过于地负责任,以至于他们在发现别的中间人在自己的场地上活动之后不惜以暴力还以颜色——这也直接导致了选举期间流氓火拼事件的骤增。

3. 当然,作为“新秩序”时代的遗留物,流氓(印尼语priman,英语里的freeman,名为“自由人”,其实就是地痞流氓)的作用远不止送送钱打打架那么简单。一个牛逼的候选人一定是善于制造矛盾并“管理矛盾”(mengelola perselisihan)的,而其中能否用好流氓则是关键的关键。你要是指使流氓去直接骚扰其他候选人就太low了,这么做不仅收效甚微,反而容易把自己的名声搞臭,得不偿失;你纵然可以让流氓去威胁恐吓其他候选人的竞选伙伴和中间人,但别忘了别人也能用流氓,你得防止自己的有生力量陷入到无休止的流氓火拼之中;最理想的情境是,你让流氓挑点事,撇清自己的干系,并栽赃到别的候选人头上,最终达到破坏对手名声,影响舆论导向的目的。

高端玩家

选战打到一定程度,势必会杀出一名重量级玩家,而他的介入会对选举结果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这名重量级玩家便是县议员(Anggota Dewan Perwakilan Rakyat Kabupaten,Anggota DPRK),全县共25位,远小于该县村(kelurahan和desa均算在内)的数目,因而每个县议员通常会同时“代表”若干个村的利益。由于村长选举与县议员选举之间通常存在数年的时间差,desa村长和县议员往往有着非常紧密的互惠合作关系。

从县议员的角度看,自己的每个任期只有五年,如果想要连任或参加更高级别的议会选举,必须及早建立并培育自己的“票仓”(basis,道理跟美国众议院选举类似),而建立“票仓”的最有效方法便是得到选区内desa未来村长的支持;从村长候选人的角度看,选举毕竟是一项极其烧钱的活动,理想状态当然是空手套白狼,花别人的钱,让自己做官。一般来说,在乡村选战开打之后县议员便会派人进村打探风声,挑选最有希望的候选人并与之进行接触。随后,县议员将对所选定的候选人进行“注资”(suntikan dana),绝对的真金白银。获得经费的候选人能够更为土豪地进行贿选——除了赤裸裸地现金购票,也可以购买种子肥料等实物对选民施以小恩小惠,收买民心。此外,候选人还经常把受到县议员支持的消息悄悄放出去(度要掌握好,前提是不让议员难堪),以求达到吸引选民,震慑对手的目的。

有人会说:“我自己就很土豪,不需要县议员的资金支持就可以搞定选民,当选之后,县议员一样得屁颠屁颠儿地求我支持!”这样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因为上任后的村长需要通过县议员才能引入各类政府支持的发展项目。也只有通过这些项目,村长才能比较名正言顺地从中揩油。从纯技术操作的角度看,如今的财务监督与审计已经比以前严格许多,直接挪用公款变得越来越难。根据我听取的几个事例判断,不拿项目直接贪的村长很容易把自己作死。可是,既然村长需要靠议员拿项目,为什么议员不等到村长选举尘埃落定以后再培育“票仓”呢?这不是风险更小也更省钱吗?的确如此,但我的理解是:“风雨之后见真情”——如果议员在村长选举中雪中送炭,当选村长会在议会选举中更死心塌地的支持议员,“票仓”也才更稳固。正所谓“小钱省不得”,对县议员来说再贴切不过了。

小结

因此,成功的村长候选人除了要有一个还过得去的好名声,还必须兼具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自己本身就拥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二是能够在选举过程中获得县议员的支持。前者有益于前期造势,吸引选民和议员的关注;后者有益于后程发力,对赢得选举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此外,与县议员长期且稳固的合作互惠关系有助于候选人在当选村长以后拿到项目,细水长流。

最后,我觉得有几个小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1. 为什么村民会觉得真金白银比美好的竞选誓言更为“实在”?是村民贪图眼前利益(或者说“偏好现金”而非“空头支票”的人性)让贿选大行其道的吗?

2. 为什么在有直选制度的desa,来自上级的财务监督比来自民众的民主监督更有效?

3. 相比起城镇型kelurahan(村长直接由上级任命),为什么引入了直选制度的desa更容易出现腐败?贿选行为与当选后的腐败是否有关联性?怎样的关联性?

4. 村民主动接受候选人贿赂的行为是否首先打破了社会契约(某种程度上,建立了新的社会契约),以至于候选人在当选后有理由不对选民负责?或者换个角度说,能否把候选人的贿选行为看作是他在选举前预先履行了其对选民的义务,从而使其当选后的腐败行为”正当却不合法”(licit but illegal)?

如果你有好的想法,欢迎通过回复公众号联系我!

PS:上周去望加锡续签证,好不容易有机会像“城里人”那样吹吹空调,洗洗热水澡,无奈却很难忍受城里糟糕的交通以及“只有在购物中心才能找到事做”的无聊生活。回到村子,心情立马变好许多。也许,印尼的乡村生活真的正在对我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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